执刑官守则之二:诽谤他人者,得处削发之刑。再犯者——别怪本执刑官不客气!(上篇) (第2/2页)
寒川提示您:看后求收藏(无错小说网www.2es.org),接着再看更方便。
双手扭送刑部啊?」沙埃撑着头,故作疑惑之态。
?「是这样没错。这点在重生三条补充命令的第三页第五十二条款中有明载。沙埃同学若有这
更多内容加载中...请稍候...
本站只支持手机浏览器访问,若您看到此段落,代表章节内容加载失败,请关闭浏览器的阅读模式、畅读模式、小说模式,以及关闭广告屏蔽功能,或复制网址到其他浏览器阅读!